工厂准备搬迁到两公里以外的地方服务地址变更了,我不想跟过去能不能要求工厂补偿!补偿标准是什么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根据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你认为你的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了侵害,请提供有效信息携带相关用工材料向用工所在地劳动部门进行咨询或维权。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地址: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一楼西侧,咨询电话:62888222转5。
我记得好像是苏州范围内都不补偿
不要说搬迁到两公里以外的地方
就是搬到常熟、太仓,公司安排厂车的话
都没有赔偿
距离好像没有具体数值规定,只要理轮上不构成交通阻碍,就没得陪
2公里,你叫个什么啊?怕是本来就不想干了以此为借口想让公司赔钱吧?
可惜你要失望了,看看你的劳动合同,如果上面的工作地点是苏州市,那么这种市内搬迁是不补偿的,如果你不去那就属于你自己辞职。如果合同上劳动地点是具体的道路门牌,那么这种搬迁属于合同条款的重大变动,公司需要和你提前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解除合同且公司需要补偿你。
绝大部分的公司在劳动合同里地址都是填写xx市,详细到区县的都是少数,更不要说详细到具体街道门票的。
2公里叫个*啊?我工作地点搬了15公里开外,上下班一个来回由原来的30公里变成80公里,我说什么了吗?
2018-12-17 10: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