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积金中心,本人缴纳市区公积金,现已购买园区二手房,办理的是招商银行贷款,请问在第一次还款后,需要带哪些材料,来你处办理公积金摊还手续?谢谢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2016苏州监督”网友,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先到贷款银行(即招商银行,地址:园区万盛街36号招银大厦一楼),再到姑苏分中心(地址: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要保留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8-8-29 13: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