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9日晚17点左右。,本人驾驶黑色别克君威车辆在九龙仓门口全家超市门口发生轻微非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人员伤亡,未发生财产损失。郭巷派出所接警,本人提供了合法驾驶证行驶证,并做了笔录,也向保险公司报警登记,派出所接警人员在正常处理登记并当场调取监控录像查看后。把驾驶证行驶证还给了我。但是在事故对方恶语相向,对我本人人身威胁,非要警察扣留我的证件,在此情况后派出所警察竟然把还给我的驾驶证行驶证又收走了。我一次又一次向派出所警察表明,非道路交通事故,派出所警察无权扣留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不仅扣留了全部的正本副本,连扣留单据也没出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请吴中区公安局查实,并归还本人合法的驾驶证和行驶证。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2018年8月9日16时54分许,郭巷派出所接110指令称:郭巷尹山湖九龙仓碧堤半岛东门有一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擦警情,民警至现场处警。到达现场后,车主称对方碰瓷,遂郭巷派出所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发现车主倒车时确实碰擦到了对方。因车主不愿意带对方至医院,后对方将车主围住不让离开引发纠纷,后郭巷派出所工作人员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协调,在协调过程中,车主不配合工作人员工作,拒绝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将自己驾驶证、行驶证留在民警办公桌上,自行离开。后经联系沟通,该起碰擦事故已处置结束,车主也已将驾驶证行驶证取回。
估计对方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吧?要警察扣你证后可以开个价钱让你赔,不然没道理啊,走保险好了。
应该交通警察处理吧?怎么是派出所治安警察处理呢?不符合规定的呀?
你还真说对了,二个人骑在电瓶车上,我从车位上移车出来,也就一个车身位置,二边反光镜都没看见人。倒车雷达突然响,然后我刹住车。一看碰到车了,没碰到人,二个人根本没倒地,警察看了监控也是说他们二个待在路中好长时间。他们说没有好长时间,就一分钟。我当然是赔礼道歉,说咋处理。那个女的非要上医院。非要让我报警。然后警察来了,说她从来没被撞,心脏吓出问题了,要看,还有甲状腺什么的一类的病。不能受惊吓。边上群众都笑了,我也笑了,我主动跟警察去的派出所,他们喊了一群人,又是威胁又是骂人,我按警察说的程序都做了,非要警察扣我证件。不然不让我走,要跟我耗,我说你不让我走,我走哪跟哪,那我只能跟着警察。估计警察也是怕麻烦,所以又收了我的证件。但是也不能因为你们警察怕被不讲理的人耗着,你就做这种无法可依的,扣留我的行驶证和驾驶证的正副本,也不出具扣留单据。交警也就最多扣留副本,派出所警察有什么法理依据呢?难不成对方是态度恶劣的人,大家都怕,所以我一个正常处理事故的人,就活该被违法对待??
穷疯了,想讹钱
这种十之八九都有可能是碰瓷,不然怎么会讲他心脏不好又受不得惊吓。。应该去检验她的电动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如果超出国家标准,比如电动车自身重量,电机功率,,承载重车,而且电动车是禁止载人的,说实话,现在的电动人稍为大点的都是严重超标,应属于机动车标准了,我建议你找律师,告骑电动的,律师对这方面比较懂,既然有监控可以证明你并未撞到人员,人员也未摔倒,为什么她们还要有这么多的无理要求?
调监控,如果是碰瓷坚决起诉这些垃圾!
一般赔个200私了,毕竟烦,但真要讹你钱就要走法律程序了
电瓶车如果载人超过12周岁也属于违规,也奇怪,怎么是治安派出所出警呀,
昨天早上去了派出所,没人接待反应情况,打了110,有民警出警,到派出所,派出所竟然说不是扣留我的证件,是要拿了我的证件核实,我说9号扣了我的证件,今天都11号了,难道还没有核实好。真想去控告派出所行使行政职权违法
胡说八道有一套,难怪百姓都说你们是人民的好警察
2018-8-9 21: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