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
上周去观前街恒福珠宝购买黄金空心手镯,在接过营业员手中的手镯时,拿的时候轻轻按了一下,
手镯表面有轻微凹陷,店家要求消费者进行赔偿。
问题:
1. 空心黄金制品的工艺是否有制作标准,此黄金手镯轻轻一按就会凹进去的,
黄金为装饰品,买回家之后日常都会佩戴使用的,但是还未戴就变形了,打造时过薄,是否是否为质量有问题,。
2. 黄金制品是否符合消费者保障法中“7天无理由退换货”内容
3. 店家要求消费者进行赔偿是否合理
目前结果:消费者被迫无奈对店家进行了赔偿!
是否能请有关部门告知此事是否合理,赔偿金额如何界定,或者请消保委为消费者主持公道,谢谢!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发帖人反映情况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发帖人反映的其他问题,可详细咨询该经营者所在地的我局观前分局(地址:西北街176号 电话:67203384)。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12-12 11: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