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3日,手机收到信息,说是本人在兴业银行办理的信用卡已经寄出。经致电兴业银行客服电话,说是在8月9号就收到兴业银行提交的信用卡申请,且是在柜台办理,办理银行网点是海虞北路常熟支行,可是本人自七月下旬去该网点拿过文件之后,再未踏足该网点,更未申请过兴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客服通话均已录音。请问,银行在未有本人同意,亦未通知本人,无本人身份证件和签字情况下,可以如此随意办理业务?是否属于违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网上看了下,这种情况并不是个案,有关部门是不是属于监管不到位?本想注销算了,可是如果每个人都如此,只会让这种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更加猖獗。坐等回复,并保留向银监局、人民银行咨询投诉的权利,如果必要,也会拿起法律武器保卫自己个人权利。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grace_2013”网友,您好,建议私信告知您的联系方式,以便部门核实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grace_2013”网友,您好:根据您在帖中的评论留言,银行已与您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个人现在哪里还有什么隐私,早就被各种各样的部门泄露八百遍了…办就办了呗,不去激活就跟没办一样…
唉~无耻的银行
银行已经与我沟通,达成协议,多谢了
不激活就好哇,没事的
没有什么目的。
本人要求屏蔽主题帖,理由如下:1.银行人员已于本人沟通,达成统一意识。2.银行方面表示会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不是要维权吗?银行和你说一下,你的权利就维护了?
估计拿到封口费了,还是被威胁了?
可以透露一下下,达成了神马“统一意识”?
被人抽了一巴掌还爆菊,你开始不敢说,哭着来到寒山闻钟撞了一下钟,翁..翁....翁....
“弱势群体”连忙亲了你一下,你羞红了小脸蛋,说:寒山大哥,我和它好上了,反正被它都睡了,我索性嫁了,不计较了。。。
主要了解了该批次卡优惠政策,充分沟通后,决定试用一下,没有其他。事情发生时确实蛮气愤,回头想想也只能呵呵~
开始是义愤填膺讨要说法,经过银行的“工作”,变成了阿谀奉承尽说好话,我只能呵呵。
这个事情吧,说严重点,是违反征信规定的,不仅仅是销卡,还应该根据规定撤销征信中相关记录、要求银行销毁保留的征信报告(不撤销的话,信报里会显示你办过卡,申请销卡)。
2018-8-23 18: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