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e12111东方大道一路红灯闯过去,请车主自己主动接受处罚,不承认我这有记录仪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因非交警部门现场执法,故缺少该车闯红灯的相关视频、照片等证据,辖区交警部门现已通知该清扫车所属单位对其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感谢网民对于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积极向交通管理部门举报他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举报人发现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举报人的身份证明;(2)载明发现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情况的书面举报材料,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3)记录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市民应当持前述三种材料,至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举报,由接到举报的交警大队向市民出具《举报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受理回执单》,同时全面、及时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对举报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相关部门已调查扫地车苏e12111,确有闯红灯迹象,作出以下处罚决定。1、驾驶员作书面检查,在安全会议上进行检讨。2、扣1个月安全奖。3、如下次再有闯红灯记录,直接开除、解聘。此复。吴中区郭巷街道
东方大道上垃圾清扫车出了名的乱闯红灯!请严查
交通法规定可以的
哪个法律规定的
反正闯都闯了,举报的程序比什么都复杂
网友:
您好!经了解,相关部门已调查扫地车苏e12111,确有闯红灯迹象,作出以下处罚决定。1、驾驶员作书面检查,在安全会议上进行检讨。2、扣1个月安全奖。3、如下次再有闯红灯记录,直接开除、解聘。此复。
吴中区郭巷街道
2018-2-23 08: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