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家港长安北路锦绣花苑1号楼105室有一个黑诊所,未登记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连门头招牌都没有。开诊所的是一对黄姓父子,冒充退休主任医生,每天上午开门营业,给人贴膏药治疗骨病,膏药是他们自制的,一贴要25元,每位病人要贴4—10贴,而且三天换一次,膏药只能到那个黑诊所去贴,不能带走,称百分之百可以治愈,却没有任何效果。如此黑心骗人的诊所,望有关部门前去查处取缔。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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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现答复如下:当事人原张家港市中医医院医生,于1996年退休,持有效医师资格证书。其居住场所曾办理过中医诊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未进行营业执照年审,未办理《中医诊所备案证》。在当事人办公桌上查见了20贴黑色自制药膏,未查见有患者在接受治疗。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卫生监督员向当事人出具了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告知未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不得从事中医诊疗活动,并对其进行了非法行医的相关法律法规宣教。后续,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落实跟踪检查。感谢您的关注!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2018-7-7 00: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