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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农机局利用划拨用地建商品房,百姓无路出入

2018-7-7 4:14:05发布31次查看
我家处在农机局前面,去年农机局利用划拨用地建商品房,由于土地面积不够,又在我组以最低的价格征用约1000多平方米,价格100多元/平方米,比本组组民买地还便宜多了,他家买的是400元/平方米,我们组对农机局一如既往地支持建局、建商品房,而农机局对我们老百姓却至生死而不顾。
2007年,他们局要拆、重建,就将这场所租给铺路工程作炒籽场,不管灰尘,柏油、燥音,反正他们一个人都不在这,一租就是三年之久,我们当地老百姓都是叫苦不迭,我家住在下面更是苦不堪言。
去年农机局一边建商品房,一边砌围墙,要将我家围在外面,我家住宅除田、除土有600平方米,一旦围在外面,大一点折车子无法进出,因此未答应他们的要求,他们心生一计,在离我家围墙不到二米之处挖下一条渗水沟,今年5月4日只下短短的一天雨,围墙就渗透倒塌,还打烂了我们家许多东西,现在距围墙倒塌已有三个多月了,我们多次找他们解决,他们一直是置之不理,现在我家车间屋又快要倒了,请领导为我们老百姓撑腰,解决我家出入路,以及农机局造成我家损失的赔偿。
8月30日,网民“玉屏山村民”在红网发帖称“农机局土地征用价格比本组组民买地还便宜”、“农机局利用划拨用地建商品房,百姓无路出入”、“围墙倒塌一直置之不理”、“对老百姓至生死而不顾”等,为还原事实真相,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土地征用”问题。
醴陵市农机局所在地原为该局下属单位醴陵市农机学校,属于政府征收用地,征收建设于1976年,坐落在醴陵市阳三办事处玉屏山村大沙塘组,已经存在38年。2009年因市农机局原有办公场所无法开展农机培训、推广等工作,市农机局于2009年通过正常审批手续在原农机学校院内建设农机培训推广大楼,2010年12月建成,市农机局、市农机监理所、市农机培训推广中心等单位集中在此办公。市农机局培训推广大楼建设范围在原农机学校内,没有另行征地,并且对于原农机学校外墙未进行改动。
2、关于“解决出入路”问题
网民“玉屏山村民”房屋后建于原农机学校院外,并违章搭靠原农机学校外墙,该户一直有单独的出入路,并不与原农机学校和现在的农机局发生关系,实地查看即可一目了然。
3、关于“建商品房”问题
在建设市农机局培训推广大楼时,由于经费不足,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原农机学校三亩多土地进行招拍挂,出让资金弥补建设费用不足。土地出让后,所有权不再归属市农机局,其土地由开发商自主开发,与市农机局并无任何关系,不存在“农机局建商品房”的事情。
4、关于“围墙倒塌置之不理”的问题
因农机局外墙年久失修,为确保安全,近年来市农机局对外墙进行了加固维修。经与附近紧靠围墙的多户村民协商,都达成协议同意配合维修,唯独网民“玉屏山村民”予以拒绝,致使农机局外墙维修工程唯独该户搭靠处无法维修加固。2014年春大雨致使农机局该段长约10米、高1.2米的旧围墙倒塌,造成该户违章搭靠农机局围墙的建筑一角、若干瓷罐受损,初步估价不超过贰仟元。事情发生后,市农机局迅速派人查看现场,并与网民“玉屏山村民”当面商讨维修赔偿事宜。但网民“玉屏山村民”以农机局2009年搞建设时有噪音干扰为名,要求赔偿所谓的精神损失费,连同围墙倒塌损坏屋角和物品,向农机局索要4万元赔偿,远远超出实际损失。并且在已有正常出入路的情况下,提出要从其后门新修一条出入路通过农机局院内的无理要求。尽管网民“玉屏山村民”诉求不合理,但市农机局仍多次耐心与其进行协商,希望能达成协议,减小损失。并且市农机局还通过所在地阳三办事处、玉屏山村委会、大沙塘组各级单位组织出面调解,进行了多次协商,希望能妥善处理此事,但由于对方坚持提出过高赔偿金额及不合理诉求,至今未能达成协议。协商期间网民“玉屏山村民”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市农机局均按政策给予答复,并一直与其保持沟通联络,期待以协商解决问题。
醴陵市农机局
2014年9月5日
2014-08-30 14: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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