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在园区上班,交甲类公积金,目前在市区上班,园区公积金已停缴,现在申请了农村拆迁保障房,我想咨询下,我园区的公积金能否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园区甲类计划参保人员离职后,按规定留足本人养老应计存款额后的余额可申请办理购买新建普通住房、存量成套住房、拆迁安置住房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发票金额。所需材料:(1)《苏州工业园区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表》h1一份;(2)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付购房款或售房款)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需提供:存量房买卖契约、《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付购房款或售房款)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定销房安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拆迁部门开具的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专用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4)拆迁协议中载明的被拆迁人与定销安置房购买人不一致的,如满足:①定销安置房购买人为被拆迁人的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或子女(含配偶);②已对《定销商品房准购证》中权益的转让情况以及拆迁货币补偿分配情况进行公证,并办理公证书。符合以上条件的定销安置房购买人需携公证书、《苏州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定销房安置合同》、被拆迁人和定销安置房购买人的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和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不动产销售发票(或专用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5)买受人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买受人同一户口簿的直系亲属提取的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提取人与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7)再次购房动用的需提供:前次动用房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将前次动用房屋已出售的,需提供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原件一份;(8)配偶代办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12-21 16: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