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湖南省衡山县福田铺乡金塘村13组村民
投诉事由:金塘村村长赵建彪填埋倒卖农田 衡山县国土资源局袒护赵建彪
事实与理由:
衡山县福田铺乡金塘村村长兼衡山县人大代表赵建彪在我组设立采石场。2013年上半年,赵建彪未经协商,将采石场泥土强行填埋我组用于农作物耕种的近30亩水田。其中就包括村民赵云碧承包的责任田。不仅如此,赵建彪又将其填埋的赵云碧的水田租给邻乡姓戴的村民用于载种桂花树。另外又将其他填埋的集体所有的6亩水田非法卖给邻乡村民建造住宅房。现有一处已卖农田已动工修建。至此,由于赵建彪个人的行为,造成我组已毁农田30亩,同时使两组共用的一口水塘淤塞,影响五十多亩水田的排水和灌溉。
为此,村民赵桂连、赵云碧两人于2014年12月17日向衡山县国土资源局投诉举报,衡山县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2月11日作出国土资信复字【2015】2号《关于赵桂连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而该《意见书》没有作任何调查,故意歪曲了本案事实,袒护赵建彪的非法行为。其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意见书》故意不涉及赵建彪、隐瞒赵建彪填埋水田的行为。
二、赵建彪于2013年2月17日将其填埋的6亩水田私自卖给7户村民建房。《意见书》却篡改为福田乡政府与1995年征用金塘村13组土地1.3亩。完全颠倒了事实真相。
三、该《意见书》将13组正常耕种的农田,无端变更为低洼田,以混淆是非。
综上所述,赵建彪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甚至在连当地政府不知晓的情况下,未办理任何土地征用、转让等合法手续,不仅强行填埋村民及集体所有的农田,且将农田非法转让给邻乡村民建房,长期租给村民再栽树,私自牟利。其行为已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该违法行为也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承包权,造成人们赖以生存的农作物耕种的农田永久性灭失,又实属祸害子孙的行为。而衡山县国土资源局作为维护土地权益的政府部门,不仅不制止和处理赵建彪上述的非法浸吞土地的行为,反而一味的袒护赵建彪,故意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也严重有损法律的严肃和尊严,有损当地政府的形象。为此,投诉人特具文向您举报反映,请求监督和督促相关部门对赵建彪的非法行为予以查实惩处,退还耕田。同时,对衡山县国土资源局上述袒护行为,予以追究,村民急盼。
此致
兄弟,有个毛用,省省吧!
国土领导收钱了吧
2016-10-05 12:15: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