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拆迁大律师来电咨询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3)登记期限:公告规定的期限。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 (1)登记机关:公告指定的地政部门。 4、办理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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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和附属设施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用益物权。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各种原因而取得了城镇户籍,那么在农民集体成员取得城镇户籍后,其是否还能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就成了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重要问题:户籍“农转非”,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还能有得了吗?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实践中,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遇到的问题比较多,非住宅房屋拆迁涉及承包、转包、出租、出资和入股等多种法律关系,而且还与集体土地的用途、房屋建设审批手续等因素交织在一起。 2、集体土地上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补偿? 同时违章建筑或是超过批准期限临时建的房子以及在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后擅自建的、扩建的以及改建的不予补偿。
我国经过系列会议讨论,对土地征收标准实施相应变革,可能会有所提高。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土地补偿标准的规定、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的计算、补偿标准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土地补偿标准的规定!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划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城乡规划主管部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的镇人民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挂牌出让的;
b、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协议出让,经依法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但《国有土地计划决定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除外;a、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工业用地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的土地,其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开发商如何取得国有土地(2)
呼和浩特拆迁大律师来电咨询,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土地管理法规不完善,特别是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在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分配等缺乏明确的具体的规定。二是土地征用和补偿制度不健全,土地交易市场管理不严。三是农民作为农村土地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在土地征用和补偿事务中缺乏民事主体资格,他们很难参与到土地征用事务中来。四是农村土地征用及补偿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 主要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