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云锦城近6成业主不满安邦物业多年以来的服务,安邦物业4月底撤离云锦城小区。近期以来一直多次有通过电话,短信及“催费通知单”促缴其服务期间物业费。附件为其“书面催缴通知单”,其大部分所表达的是:尽快缴费,如不缴就会列入失信名单(详见附件)。对此,安邦物业催费内容是否有“恐嚇及威胁”嫌疑,是否违规?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1、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是否列入失信以法院判决为准。如你认为催费内容有“恐吓及威胁”嫌疑的,您可直接向公安机关反映。【高新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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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1 12:4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