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15:10,本人和三位同伴到幸福蓝海国际影城(凤凰4k店)消费,并在观影前用100元租借3d眼镜,租赁费为10元/副,但工作人员以找不开为由劝我们观影结束后再行退还,期间询问了本人的信息,导致我们以为已经登记完毕。
观影结束后,前台工作人员让我们必须出具观影的电影票才能退还100元,否则只能退还40元眼镜租赁费,由于工作人员并没有说清楚必须用写了字的电影票换取,朋友将电影票顺手扔进了垃圾桶。电影院方面以没有凭证为由,拒不退还。还口头污蔑本人与同伴“是拿1块钱租的眼镜,要骗取影院的100元钱”。我就想请问你们影院能拿1块钱租4副眼镜么?
此外,为了取回自己的100元钱,本人与影院前台协商,是否可以打开监控,查看租赁场面作为证据,影院前台同样拒绝了我们,表示“没有监控”、“没办法取得监控密码”、无法查询”,毫无解决问题的态度,甚至让人觉得是在倚仗本人及同伴没有证据,可以不用退还我们的钱。
最后,本人及朋友迫不得已去翻找了垃圾桶,把写有工作人员签名及备注的票根找到,影院前台才愿意退还租赁费。期间,影院前台仗着有三人,态度极其嚣张,多次辱骂:“可以不用来凤凰店”“有本事你下次去印象城店”等。所以,你们是印象城电影院派来的卧底?你们领导知道你们这么讨厌自己的电影院么?....非要把顾客往其他电影院推?
幸福蓝海国际影城(凤凰4k店)台账不全,不为消费者的租赁服务提供合法的租赁凭证,同时偷工减料,没有对消费者信息进行完整记录;在服务上,出口辱骂、恐吓消费者,以消极的态度拒绝解决问题,造成了我们在心理上的阴影。此外,在影片放映过程中室内温度高,易对高血压、心脏病患者产生危害,影院门口并未发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广告,工作人员并未佩戴相关工作证件及号码。服务态度就像放大镜,折射出一座城市的水平,现正值苏州建设文明城市之际,不能让一个小小影院为苏州抹黑。
希望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园区市场监管局中心分局工作人员8月29日联系影院,称此属影院规定:押金不找零,在票面上备注退款信息,退场时凭票退款。当天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消费者对此规定不能知悉,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影院已对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处罚,也对消费者致以诚挚歉意,今后也会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改善观影环境。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8-28 1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