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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补助金

2023-10-25 4:05:2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在一个公司受到工伤,工伤鉴定为9级。想了解一下工伤补助金的情况。我知道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鉴定完毕后,由公积金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和公司解除合同后,前者由公积金发放,后者有公司发放。我想了解的是,如果我一直在公司工作,后者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会不会随着时间的增长而减少?我听说一年会扣掉百分之二十,五年后自己就领不到公司的补偿金了。因为伤的比较重,可不可以主张公司其它赔偿?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8-26 19: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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