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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等的协议,说明了什么?

2023-10-24 19:17:3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是盐通张铁路建设中被拆迁的乐余镇居民,为了不影响国家铁路建设的工程进展,我们按约与乐余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张家港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但这份协议中的有些条款是严重不对等的且是没有商讨余地的。例如:1、对被拆迁户设置了交钥匙的最后期限,而拆迁人提供的置换房的交房日期却只字不提;2、拆迁补偿款不得提现,只能在拿安置房时冲抵,这笔款项的利息也是只字不提,而且安置房交房越晚,利息损失越 大。3、对超面积部分要按3680元/平米结算,而该安置小区当前的二手房实际价格仅为3200元/平米。因为国家建设,我们放弃了自己的家园,但在具体的条款上,明明是不对等的,但我们却只能接受。。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待部门有反馈结果,我们将跟帖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乐余镇核实现答复如下:因盐通张铁路项目建设需要,我镇对扶海村、常丰村、向群村、双桥村、闸西村部分民房实施拆迁。盐通张铁路建设项目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该项目自2018年10月22日正式启动。2018年10月22日至23日,我镇发放《盐通张铁路房屋拆迁须知》给每位拆迁户,告知了本次拆迁方案、依据、拆迁期限、安置方式、补偿标准等。广泛宣传了拆迁政策,取得了广大拆迁户的最大理解和支持,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支持拆迁的良好氛围。1、每个拆迁项目均有拆迁期限,且拆迁户的过渡期自被拆迁户交出旧房钥匙起计算,安置拿房待安置房建成后即将组织分房,我镇临时安置补助费按照《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及补助奖励标准的通知》(张政办[2012]38号)规定执行。临时安置补助费以被拆迁住房的合法认定面积为基数,发放中不足1200元的按每月1200元计发。在过渡期限内,1-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发放;13-21个月按8元/㎡发放;21个月以后按12元/㎡发放。过渡期的计算自被拆迁户交出旧房钥匙起至拆迁定销房分房公告通知后2个月止。2、拆迁补偿款不提现,我镇安置结算待所有安置房均安置结束后方可结算。(如拿几套房的,除最后一套需结算之外,之前抽签后均直接发放钥匙)。3、我镇拆迁定销房面积与被拆迁旧房合法建筑面积等面积内部分按1080元/㎡结算,超面积部分在被拆迁旧房合法建筑面积10%以内按1830元/㎡结算,超面积10%至20%部分按2680元/㎡结算,超面积20%以外部分按3680元/㎡结算。在拆迁过程中我镇充分尊重拆迁户的意愿,每一份拆迁协议都是在政府和拆迁户双方充分协商和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做到文明拆迁、依法拆迁。感谢对乐余镇拆迁工作的关注。

2018-12-13 16: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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