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江买的房子,是用我女朋友名义买的,商贷。现在结婚了,增加了共有人,是否可以办理用我的公积金代扣还房贷,如果可以该先去哪里办理?是否可以去出公积金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文章先生”网友,您好!一、您配偶购买住房,您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购买二手房的: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
(二)、购买新建住房:1、在首付过后,凭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提取;
2、在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
3、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
一次购房行为可以购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以上购房过程中的三种情况可任选一种。提取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结婚证、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
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
二、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配偶在苏州有住房贷款的话,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您可以办理“委托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要保留缴存地政策规定的留存额。
三、请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还贷委托提取受理点,请具体查看以下链接http://www.szgjj.gov.cn/szgjj/slwd/014004/。
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7-9-4 16: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