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被告:资阳区教育局 法人代表:钟凤林
原告:鲁凤仙,女,原杨林坳联校受迫害女教师
鲁凤仙,女,杨林坳联校教师,借我休产期之际,在有些人的阴谋操作下,把马志良顶替我的公职,使我失去无生存的依靠,吃饭都成问题,马的靠山何在?只有天知道。凭什么我一公职教师失去工作机会,马志良却堂而皇之坐上公职教师宝座,就这一严重侵权,多年来上访投诉得不到公正的解决。2005年资阳区教育局行文,马志良是杨林坳中学退休教师鲁凤仙丈夫马赞成之亲属。是什么亲属?我丈夫的兄弟、儿子一切重在证据。科学发达的今天,信口开河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教育局行文,盖上教育局的公章,应该是严肃的,难道不负任何责任。为了真理,请求法院依法公正的判决,真的可以顶替我的公职,非亲属,是造成一切冤案的真正原因。应追究资阳区教育局非法犯罪。请求法院依法责成有关部门作亲子鉴定,使我的问题大白于天下。
此致
资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3日
这么简单的内容,法院怎么受理?
2017-01-23 14:5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