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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本月开始税收和社保,公积金缴费情况

2023-10-23 21:23:2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请问有关部门,本月开始,城镇职工 个人税收政策是怎么样的?
1.每月月收入达到多少标准收取多少税费?
2.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按规定需要缴纳多少社会保险?
3.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按规定需要缴纳多少公积金?
盼回复。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haiyu7891”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税务局、人社局、公积金中心核查,现答复如下:一、对居民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即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工资薪金所得-按国家规定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月扣除费用5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8年10月1日后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3000元的3%02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2103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1410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2660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4410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7160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5160对居民个人在2019年1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2019年1月1日执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执行。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作为四项综合所得之一,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纳税年度,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即以每一个纳税年度综合所得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和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对向居民个人实际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表同前述第二点。居民个人应当自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36000元的3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目前新个人所得税法已公布,但相配套的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将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制定,并将陆续公布。如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将由国务院制定公布,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予以公布,扣缴义务人的预扣预缴办法将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后予以公布等。二、目前常熟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2387元/月,上限为19613元/月,用人单位缴纳的总比例为29.3%-30.9%,职工缴纳的总比例为10.5%(另外承担每月5元的互助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的社保金额由按规定申报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劳动保障政策服务热线12333咨询。三、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苏州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为8%-12%。感谢您的关注。
“haiyu7891”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税务局、人社局、公积金中心核查,现答复如下: 一、对居民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即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工资薪金所得-按国家规定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月扣除费用5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8年10月1日后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3000元的3%0 2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10%210 3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20%1410 4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2660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4410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7160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5160 对居民个人在2019年1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2019年1月1日执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执行。 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作为四项综合所得之一,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纳税年度,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即以每一个纳税年度综合所得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和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对向居民个人实际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表同前述第二点。居民个人应当自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综合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36000元的3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 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目前新个人所得税法已公布,但相配套的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将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制定,并将陆续公布。如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将由国务院制定公布,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予以公布,扣缴义务人的预扣预缴办法将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后予以公布等。 二、目前常熟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2387元/月,上限为19613元/月,用人单位缴纳的总比例为29.3%-30.9%,职工缴纳的总比例为10.5%(另外承担每月5元的互助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的社保金额由按规定申报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劳动保障政策服务热线12333咨询。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苏州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为8%-12%。 感谢您的关注。

2018-10-13 13: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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