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举报汉寿县供电公司总经理陈征明任职期间严重违纪违规

2018-7-7 0:07:59发布75次查看
欺上瞒下,胆大包天
国网湖南省汉寿县供电公司总经理陈征明任职期间严重违纪违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包括大胆提拔带病人员,私设小金库,欺上瞒下,仰仗上级保护伞,蔑视员工等。
这些问题给汉寿县供电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和损失,在员工中影响极差。
具体问题反映如下:
1、2015.5.22日某供电所员工在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中,对电气设备进行更换时,造成三个工人伤残严重事故。事故发生后,陈征明把责任主体强加到村委会,而医疗费等费用由供电部门负责。
2、2015.9.3日发生在同一个所某员工在保电方面值班时,在驾驶摩托车行驶途中,发生与摩托车对撞,造成两人重伤(需二次手术)严重事故。
3、2015.9.3日某供电所员工在为客户服务时,为了不影响用户正常用电,带电作业,在操作中电击身亡。事故发生后,陈征明未亲自去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陈征明欺上瞒下,定为私揽工程。且其跑去市、省国网公司游说,寻求保护伞,至今还未对这起事故作出处理通报。
4、2014年,汉寿县供电公司被上级查出帐外资金二百多万元人民币,这么大一笔资金外账,一旦挥霍就死无对证。陈征明大胆怂恿个别骨干私设小金库,二百多万元是哪个部门形成的,对这起事件的责任主体没有追查。
而且只要他喜欢的人员出了事故照样可以当官,在他任职期间,个别骨干大肆敛财,固定资产上千万元,对陈征明总经理前呼后拥。
5、2014年至今,在陈征明担任总经理期间,二层骨干,只要他喜欢的、在他面前点头哈腰的、有病无病和有无能力的,照样提拔。
陈征明总经理不讲原则,只讲义气。发生了这么多事故,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追责,让死者得不到安息,家属得不到安慰。责任单位负责人未被处理通报,更没有起到警钟长鸣。
陈征明总经理无组织能力,出口狂言。去年该班子成员两次被员工殴打,他没有反思,采取各项工作作秀作假来欺骗上级领导。
恳请政府调查陈征明总经理,对他的所作所为作出处理,还汉寿供电公司一片净土蓝天。从而激发员工工作热情,让真正有能力有经验的人员再立新功,造福国网汉寿供电公司。
汉寿县供电公司员工
kkkkkkkkkkkkkkkk
举报的东西没有一点实质性的证据
县委书记才开会讲的:匿名的一概不查,要就搞实名
你实名递交给信到书记那里啊
现在正值干部人事时候来这个事情
这个县公司经理在市公司有人,什么都不怕,这他挂在嘴上的口头禅,在公司开会也是这么对下属说的,大搞一言堂,敢怒不敢言。
联名一起把市里的举报,看他有多少靠山,有多少举报多少。苍蝇太多,真讨厌。有证据的在此贴跟上,不可能暴露你的身份。
中央不只是打老虎,苍蝇也要拍死他。
在网上诽谤应该可以追究违法责任吧?
7楼的为什么说是诽谤,莫非你对举报内容很清楚?
要不你来说说实际情况是怎样的?你说诽谤就诽谤,没点说服力啊。
举报人把事情经过都说的那么清楚,有时间有地点的。你可以把举报人列出的每点原本事实是怎样的,让网友来看看究竟是不是诽谤。
还有2楼,县委书记的原话最好别放在网上来,以免也中枪,搞的像是都他说了算。
总之,感觉没文化真可怕,唉!
2015-11-24 23:59:38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