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4.15日跟宝带东路我爱我家嘉宝店签下合同租下由该公司代理租赁并负责后续管理的一户新庄新村的两室一厅的房子。入住两个半月后,6.25日该房房主拿着房产证来我家,称要卖房,我当即联系我爱我家,因为我不认识房主,合同是跟我爱我家签约的,后经我爱我家解释,房主与该公司有为期五年的委托租赁协议,这期间,房主不可在没有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私自单方面卖房。现在他们的合同没有到期,房主也不愿意按照合同补偿我爱我家二次装修该房租所投入的钱,所以他们合同还在合法生效期,我爱我家有权把该房租租赁给我。事后,我向我爱我家提出如果这个房子很麻烦,就给我换一个附近的同品质的房子,我自己麻烦一点搬家就好了,不想扯进他们公司和房主的纠纷中。然而我爱我家称已经跟房主谈好,他不会再卖房,也不会来看房了,如果我执意要换房,就属于我单方面违约,要赔偿他们公司违约金。但是后来并没有如我爱我家说的那样平静,房主直接委托另一个中介参与卖房,第一次房主来的时候也是带着这个中介的这位30岁左右女士。截止12.1日,该女士已经是第四次“到访”我家。第二次来时,她就直接用钥匙开门进入我家带买家看房!!我不可忍受在我居住的时候有人可以随意进出我家,一个不认识的人居然有我家里钥匙,这让我很害怕!甚至在此之前我就有发现家里的窗户没关,可是我出门前是关上的,就给我爱我家反应过这次异常,并询问他们房主是否有一套钥匙?我爱我家说房主没有,只有两套钥匙,全给了我,但是他们也不知道房主哪里来的钥匙给这位女士。她用钥匙进门后我更加确认,该女士在我没在家的时候,也曾私自带人进入我家看房,不知道几次!即便只来过一次,那么这次就不是我认为的第二次,而是第三次陌生人“来访”我家了,到这一次为止我也没有对该女士发脾气,因为觉得她也不是当事人,只是受人委托,所以没必要冲人家。这次“到访”发生在7月28日。然后我再次要求我爱我家这次必须给我无条件换房,否则就赔偿我违约金我自己搬家,我爱我家却告诉我说他们不存在违约,因为这次又跟房东谈好了,房东这次真不卖了,不会有人来了,然后也派人给我换了房门锁。我也是心善,不想因为这件事搞的负责我的业务员难做,就答应真的不卖了没人来看了就好,就算了,此事又一次被按下。12月1日上午,那名中介女士来敲门(因为我已经换了门锁)说看房,我说已经第四次了,你不要太过分了!你去找房主去,我不会再让你进来的!然而下午她又又又来了!还带了一群人来,应该是上午来看看我在没在家,下午带人来。我冲他们发了脾气关上门没有让任何人进来,并且报警,该女士还很狂的让我:你报警吧,你报警!我报了警,警察来了,他们一行人也已经离开。这样一次次被打扰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甚至造成精神伤害。事后,致电给我爱我家业务员,这次我是真的急了,我脾气好,不代表没脾气,第四次了!我告诉他这次我是真的急了,你们也别以为我脾气好就一次次糊弄我说房主不卖房了。我不管房主怎么跟你们谈的,你们解决不了你们去拿着合同告房主去!我只认跟我签合同的我爱我家,我要求必须给我在家这区域换同品质同价钱的房子并且赔偿我违约金和精神损失!一样都不能少!一次又一次的退让,反而让他们有恃无恐了!1号之后,今天是12月3号,事发后第三天,至此刻我都没有接到任何我爱我家工作人员给我的电话或者微信回复。事情经过就是这样,希望消费者协会给我一个公平。不要让我爱我家这样的中介仗着我是一个人就这样肆无忌惮!我要求退房就是我自己单方面违约,那协议里写的他们有义务保证我安全正常的使用该房屋,这样被骚扰的日子,叫正常安全吗??他们这就不算违约吗?也希望公众能够认清这个中介,再遇到这种事一定不能退让,早解决,早完事,也不至于造成我现在听到楼道有人边讲话边上楼就觉得是又有人来看房了,这样的心里伤害。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提供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交职能部门核实处办。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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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询问了解,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房东未征得承租人同意,擅自带人入室内看房,这给承租人带来不便,由此产生纠纷,已电话建议我爱我家中介再次联系房东、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协调处理。如协商不成,建议投诉人(承租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还是买房子安心,中国违约成本太低了,也没有制约措施!
我的联系方式:186*****323
你好,我发的电话不知您能否看到全部,如果收到电话请给我回复,麻烦了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询问了解,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房东未征得承租人同意,擅自带人入室内看房,这给承租人带来不便,由此产生纠纷,已电话建议我爱我家中介再次联系房东、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协调处理。如协商不成,建议投诉人(承租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8-12-3 11: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