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相城区黄埭镇农村拆迁,家中四代,兄弟两人,哥哥(发帖人)已婚已育,弟弟未婚;
2015年,弟弟因结婚需要婚房,故因此先分到拆迁房一大一小,是其名下,当年育一女
2016年,哥哥二胎出生,至今未拿到房
2017年,弟弟二胎出生
以上情况说明,咨询事宜如下:
1.弟弟二胎是拿房之后出生,请问是否还有相应补偿?
2.哥哥至今未拿房,二胎是否有相应补偿?
3.如有补偿,如何补偿,补偿政策为何?如无,也请以相关法规条例政策说明!
4.四代房相关回购补偿现金政策,请问以回购以什么价格标准执行,何时可以执行?
2018年,目前租房,分房无期,小孩子日渐成长,生活诸多不便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黄埭镇拆迁安置实施办法中规定:安置前符合四代、或双子女条件的,在地方尚未享受其他安置的前提下即认可。安置房回购实施办法尚在讨论中,具体还未实施。如要详细咨询可至所在村委会或镇动迁安置科。相城区黄埭镇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2018-1-22 17:0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