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早上7点50左右坐179路,森林公园往钟南街,行至星华街阳澄湖大道,发生事故,与私家车剐蹭,私家车全责,公交司机把车停靠路边,让乘客换乘下一趟179。我想问一下,这种轻微剐蹭,责任明确,为何不能先把这条线开完,随后处理。据说是公司规定不能走快速理赔。这规定能不能发挥下主观能动性,私家车主都认了全责了,路口也有监控设备,为何还要滞留路面,必须等交警到场,然后还要立即修车,既阻塞交通,又影响乘客出行,更何况还是早高峰时间。
市交通运输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调查核实,当日公交车辆与私家车发生碰擦,驾驶员已靠边停车,避免影响交通通行。并立刻报警处理,待警察到达现场后,明确事故责任的划分后离开事故现场,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楼主,你给钱修。小轿车,公交车立马就走。
2018-12-26 08: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