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女方交苏州市区社保,剖宫产,生育津贴,营养补助,产前检查这些需要申报处理吗?每一项是多少钱怎么计算的呢?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苏州市区参保,在苏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结算的,生育津贴,营养补助,产前检查补贴无需再申报处理,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直接支付给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2017年7月1日之后生育的,为1597元。于生育次月底前网上支付给参保人员市民卡银行账户。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参保人员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的,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标准为700元;生育分娩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标准为1000元。于生育次月底前网上支付给参保人员市民卡银行账户。生育津贴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20天;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30天;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42天;妊娠满7个月引产,98天;顺产,128天;难产及剖宫产,难产加15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加15天;参保男职工护理假津贴,15天。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是以参保人员所在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含补缴基数)除以30计算(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月数不足十二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生津贴于生育后2个月拨付给用人单位。感谢您对我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5-9 1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