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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如何在城市校园内养禽(鹅)?

2023-10-22 2:31:5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在今年小高考的第一天(因本人健忘,对有关事项也未作有意记录,个人手机也不能对前期电话进行具体通话日期的查询,恕不能提供整个事情过程的具体日期),得知张家港沙洲中学在其校园内养了4只鹅,并有学生反映鹅会随时高声鸣叫,影响学习与考试。我即打电话给12345反映上述情况。大概一周时间,张家港教育局办公室电话答复我:说那4只鹅是校方因落实生态校园建设需要,由该校食堂放养。只因鹅对新环境不适应,才鸣叫,后期对环境适应后会好的。(恕只能陈述大概内容,不能原话陈述)我即表示对该答复结果不能接受,并告知该局可以将上述回复内容形成书面答复,并盖公章后给我,我会去该局领取书面答复。该局经办人表示可以,但实际至今未有书面答复给我。我又第二次给12345反映上述情况,并指出我国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十三条和《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条、第六条等条例规定,对在城市饲养家禽(含鹅)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学校依法养鹅,并告知该校养鹅是否办理了合法手续,并落实有关防疫措施,并明确该情况的职能部门应是城管部门和卫生部门,而不应该是教育局。在4月9日16时左右,12345答复我:张家港教育局答复那4只鹅会妥善处理掉。我即表示认可。后期发现鹅还在,就再次电话12345,询问那4只鹅的处置结果到底是依法养,还是依法不养?处置时限是何时?12345在得到确认鹅还在校园里后,表示会向有关部门反映。现又得知,沙洲中学在4月9日9时左右,在升旗仪式后利用课间时间,通过各班组织的形式,对全校学生说明有家长两次向12345反映该校的养鹅情况,并就该校养鹅情况进行书面民意调查(但据学生反映,实际上还是占用到了正课时间)。调查选项内容大概如下(恕因未见原文,内容肯定会有偏差):鹅呆萌可爱,讨人喜欢;鹅能看家护院;我国历史上一直有养鹅的传统(文化);鹅与禽流感有涉等。但未有“应该如何依法养鹅”的选项。该调查引起了学生们广泛议论:1、为什么学校在作出养鹅决定之前不作民意调查?2、为什么不通过养狗来“看家护院”呢?3、我市某中学前几天发生校园盗窃案,通过监控当天破案,靠鹅能破案吗?4、校方知道我市崇真中学也曾养鹅,同样有家长因鹅高声鸣叫影响学习而投诉反映情况,为什么我校还要养鹅?5、大家一直疑惑的为什么只养4只鹅?原来是因为古诗《鹅》里有四个“鹅”字(含诗名的一个鹅字),在数量上与古诗内容一致,符合古诗欣赏的审美要求。6、等等内容,不再枚举。另有老师在课上对该情况反映人的依法反映情况行为发表“那个家长自以为是、多管闲事”等个人见解的议论,对学生进行认知“引导”。本来是一件城市校园内该不该养鹅,该如何养鹅的简单小事,在我看来现在又变成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所以特向寒山闻钟进行上述内容的反映,并提出以下问题,希望在这里得到交流和答复告知:1、学校进行上述民意调查的出发点是什么?最终对学生要达到怎样的教育目的?就该养鹅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最终认识或结论(或该情况的标准答案)是怎样的?2、学校在还没有民事行为的学生之间进行民意调查合适吗?为什么不通过学生转交给家长进行相关调查?在情怀上,我也有“田园情怀”,也愿意捐些鸡鸭鹅给学校养养,但我不会去做;在讲理上,我认为理越辩越明,所以愿意在此进行相关公开的交流和讨论;而在法的角度,我认为我们只有通过普法学法、知法懂法、依法执法(指各行政部门、单位与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落实和执行有关行为,本情况就是要依法养鹅),才能在新时代的中国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道路上得到一步一跬的前进。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待部门有反馈结果,我们将跟帖回复。感谢您的关注!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城管局和教育局核实,现答复如下:接到市民举报关于沙洲中学内部养鹅的情况后,城管城南中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队员现场查看,根据举报人提出的几条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学校养鹅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中队在不影响周边环境与学校创建的前提下进行沟通协调,学校表示将尽快采取措施将鹅移至远离教学区的区域,确保鹅不再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感谢您的关注!
孩子学习成绩好不与学校有没有养育其它物种无任何关联。不知为何四只鹅与你有深仇大恨。同时我觉得学校搞民意调查决定四只鹅的去留是一个很好的决定,因为你只代表了你一人,而学校需要了解所有学生的想法,少数服从多数。不能为了让某些人满意而做出伤害大多数的决定。同时四只鹅上升到法的程度,只能说明你太片面,太极端,为了自我的满足而不顾伤害别人的感情。
对此贴,有某老师专门进行了有关阐述,但遗憾的是该老师未在此跟贴回复。 文人养鹅,若叶公好龙,我只说一句,请该老师到农村去养鹅。 古有庄子与惠子的鱼之乐与人之乐之辩,今有鹅真乐宜乎之论。 然鹅曰:“城市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多数人与少数人之论,往往会有局限性: 学校的近2000名学生的91%算多数人吗?再加上你算多数人吗? 在我国,我理解的多数人的意志与利益,应表现在全国人大的立法和修法上。 对于相对的多数人也好,少数人也好, 关乎到他们的真正意义上的公平与正义,最终要依靠法来实现。
做为一个旁观者,我只想说你动不动说法,用你的想法强加到学校,强加到学校的学生上,你对?这事如果学校因你投诉而改变那是何等悲哀,如果学校因像你说的2000多名学生的91%的意见而继续保持则是胜利。
学校养动物对与错暂且不讨论,我们在一个法制文明的社会中要看到的是平等、正能量,而不是在学生家长面前摆姿态,如果是这种样子那也就能解释为什么这些年我国教育和国际教育差距还是那么大!现在学校老师待遇改善了很多,那么他们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是怎样的呢?又有谁来进行考核?家长和学生不应该监督吗?先学做人在学育人!
鹅界对楼主表示强烈不满
你所有的陈述, 无论是使用了“深仇大恨”、“伤害”、“片面”、“极端”、“强加”、“悲哀”、“胜利”等这些词汇, 还是一些观点的表达, 我感到:这些都只能表现出你思维方式感性的一面,或者叫情绪化思维方式。 而我则稍显理性,并侧重于法理的陈述。
讲的什么东西?反映问题简洁明了,还文言文了....

2018-4-10 13: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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