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部门你们好,位于甸桥天字号34号非但有泡沫夹芯板违建,而且存在房屋主体外围占用公有土地违建,用于店铺出租经营之用,占据了整个人行横道己多年,使本己狭窄的马路显得更为拥堵,请问象此类的违建房政府部门是不是该有个说法,现如今全市上下都在对“三合一”群租群住,对违建出租经营的房子在清查,清理,希望政府部门能一视同仁,该拆除的就拆除,起到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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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烟雨楼”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实,现答复如下: 虞山街道综合执法局方塔中队实地勘查,该处房屋属于城区城中村农民宅基地,周边房屋均存在此类建造格局,中队将按照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对涉及三合一泡沫夹芯板等问题在调查摸排后联动相关部门,按相关标准再进行集中处理。 感谢您的关注。??????集中处理是如何处理?拆除还是改建?是不是要经街道党委研究后决定?请问是在9月30日前处理吗?过了9月30日是不是不处理了?本居士会持续关注这一问题,直至拆除该影响消防通道的违章出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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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村南居士”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综合执法局一中队经现场勘查确认天字号34号建筑占地范围内二层区域存在泡沫夹芯板材质建筑,该处违章已存在多年,目前暂缓处理。一中队将按照虞山街道三合一和群租房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会通过三合一进行整改。您如有疑问请致电三合一整治办52986715。感谢您的关注。
“大兴村南居士”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综合执法局一中队经现场勘查确认天字号34号建筑占地范围内二层区域存在泡沫夹芯板材质建筑,该处违章已存在多年,目前暂缓处理。一中队将按照虞山街道三合一和群租房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会通过三合一进行整改。您如有疑问请致电三合一整治办52986715。
感谢您的关注。
答复说”该处违章已存在多年,目前暂缓处理。“是否没有火灾隐患?
2018-5-31 14: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