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大祥区雪峰南路雅和新苑的业主,平康公司开发商张雪凡承建了邵阳市环保局的集资房,和商品房。我们200余户业主在2012年购买该处商品房后,并且交清了契税、办理房产证等一切费用。开发商承诺在一年之内给我们业主办理房产证,但是已经过了4年,开放商却一直未给我们办理,并且购房后迟迟不给开具商品房全款发票。
没有这张发票给我们200多户业主带来很多麻烦,因购房发票作为购房者购房重要凭证之一有着多方面的作用,如办理产权、缴纳契税、提取公积金时必须要出示购房发票。此外,将来出售房子的时候也需要购房发票。同时小孩上学不能报名,没有购房发票和房产证户口也不能迁移,住房公积金不能领取。
为了逃税避税开发商张雪凡不给我们开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如果开发商没有如实开具发票,购房者可带上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合同(如有贷款)、开发商收款收据或首付款发票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举报。《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可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其给予10000元以下的处罚。
开发商张雪凡目前还承接了邵阳*社的集资房、商品房建设,作为一位开发商言而无信,偷税漏税,损害购房者的利益,非常担心以后购买商品房的业主们,会不会也走上我们环保局业主讨要房产证的艰难道路。在此恳请新闻媒体调查核实,帮助我们老百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慎感激。
投诉人:雅和新苑业主代表
大家顶起来!
2016-06-13 12:2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