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是省内扬州户口来苏州工作好多年了,之前一直没交社保,直到2011年才交苏州社保,母亲2019年9月满50周岁,届时社保不满10年。按照规定如果要在苏州退休的话,社保必须要满十年并补缴满十五年后才能享受退休待遇。1、请问能否再继续缴费至满10年后(2021年)再办理退休?
2、如果不行只能转回老家办理退休的话,以后在苏州看病,医保卡还能不能使用?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您母亲在苏州市区参保时已超过40周岁,应系养老保险临时账户人员,其退休地非苏州市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关系应转移至户籍地或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如您不在苏州退休,应享受退休地的退休医疗待遇。如您确实需要在苏就医的,可办理省内理异地就医手续。如您需要咨询省内异地就医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可拨打我中心医疗审核科电话0512-67575023,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12-14 09: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