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市户口,明年3月份身份证过期。因常年在苏州市姑苏区居住,所以想异地办理身份证,于是咨询了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接电话的人员告知我异地身份证办理提前两个半月再来。
我比较困惑:1、电话中忘记问了,这“两个半月”具体何指,是距离身份证过期时间两个半月之前,还是距离过期时间两个半月之内?比如,我身份证是3月15日过期,那么我是在1月1日之前办理,还是在1月1日之后才能办理?2、这“两个半月”的时间规定依据什么?为何我不能提前办理?3、假如我在“两个半月”之内恰好出差,不在苏州无法办理,而等到身份证过期,还可以在苏州办理吗?
盼逐条告知,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公民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比如您的身份证是8月15日过期,您可以在5月15日以后办理身份证期满换领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由此,为保障公民身份证使用的延续性,对于期满换领的申领人,可提前九十日向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姑苏区行政中心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回复您是2个半月,经核实,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群众未能算清楚提前3个月以内究竟是从哪一天开始可以办理期满换领业务,导致其来办理业务时提早了几天,群众无功而返,受理点总结经验后,对群众咨询身份证期满换领提前办理的期限答复为2个半月,避免群众来回奔波。因故不能按期办理换领手续的,只要符合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条件,证件期满后仍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如有疑问,可拨打65305977咨询。
多谢你们的答复,回答地很清楚了。我尽量按两个半月的时间去办理吧。再次感谢。
2018-7-30 16:4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