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苏州新创开发公司开发的苏州高新区何山路398号的住宅小区:山河佳苑1期,于2009年开始陆续交房。至今已近9年,开发商至今还没有将物业用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经高新区不动产登记机关查询,开发商根本无物业用房登记。请问开发商、住建局有关部门:在无物业用房的情况下,你们是怎么通过各方验收的?你们回复:正在登记中,不动产登记需要9年时间?全国所有不动产登记也不需要9年时间吧?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来帖已收到,现答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经了解山河佳苑物业服务用房位于12幢(中心会所),具体房号:一层102室,二层204、206、207、208室。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建设单位在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注明物业服务用房面积和房号;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先行办理物业服务用房权属登记。关于物业用房登记情况您可咨询山河佳苑开发建设单位。具体事宜您也可咨询山河佳苑物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12-66676018。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在我公司网站http://www.xgwy.com/的“投诉建议”栏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新港物业】
都是些拿工资不主动干活的主人。
网友,您好!您的来帖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经了解山河佳苑物业服务用房位于12幢(中心会所),具体房号:一层102室,二层204、206、207、208室。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建设单位在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当注明物业服务用房面积和房号;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先行办理物业服务用房权属登记。关于物业用房登记情况您可咨询山河佳苑开发建设单位。具体事宜您也可咨询山河佳苑物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12-66676018。
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在我公司网站http://www.xgwy.com/的“投诉建议”栏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
【新港物业】
2018-8-29 13: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