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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还是推诿扯皮不作为?

2023-10-19 15:11:0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2018年2月24日,本人在寒山闻钟论坛上以《机动车侵占沿铁塘公共健身步道》为标题,反映了梅园社区打造的公共健身步道(中心菜场垃圾中转站区域)经常被一些私家车侵占的事情。反映过后,交警和城管也作出了相应的回应。曾亲见交警有对违停侵占的私家车有贴罚单的行为,城管局也承诺加强对地锁的管理。然而,时隔仅半年不到,该区域的违停侵占公共健身步道的行为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并呈有愈演愈烈事态。8月29日下午5时左右,经过该区域,发现地锁呈开启状态,禁止停放区域停放着七、八辆私家车,俨然不故设立的禁停标志。最为讽刺意味的,城管局城西中队菜场分队的办公室就在这个区域。
就这个区域违停侵占的事情,曾经多次通过12345、12319、110等渠道投诉反映过,但得到的职能执法部门的答复却是绿化建设部门没有执法权,交警只负责道路违停处罚,城管只负责道板违停处罚,类似于公共绿地、健身步道这二只大盖帽他们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但是,2月24日本人向寒山闻钟反映过后,曾亲眼看到有交警对该区域的违停车辆贴罚单。(当时,正值太仓在接受全国文明城市的考评中)
政府花钱打造了绿色健身步道,是为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市民提供休闲健身的场所,原本是件好事,但如今,这块区域经常被一些私家车违停侵占,一百多平方米的区域,且执法职能部门对此行为知道了却没有办法进行纠正。
作为普通市民对此行为是应该可笑?可叹?还是可悲?
作为普通市民,我们只知道车辆违停的处罚,要么就是交警,要么就是城管,这究竟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还是”推诿扯皮不作为“?
作为普通市民,支持配合太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但是,这个创建是需要长效管理的,而不是为了迎检而应(付)检。
真心恳请太仓市政府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重视起来,开会讨论研究起来,落实责任主体,制订出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真正还绿色健身步道于太仓市民!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朝圣的心路”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城市管理局答复如下:感谢您对城管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与支持。中心菜场垃圾中转站区域地锁因撞击变形现已损坏,针对这一问题,我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已及时对地锁损坏部位临时修复,并设置施工围挡;同时,安排中转站管理人员上班期间对施工围挡做好管控。二是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对损坏的地锁做更换,以达到长效管理。
这是2月24日发贴之后的跟贴。今天是8月30日,刚才路过该区域,违停侵占情况更为严重! 2月24日中午发贴,下午15点57分左右,恰好路过,看到一交警和辅警正在现场对违停车辆进行贴单处罚,有一辆私家车主在现场当场驶离。交警的行动很是迅速,说明交警是有处罚权限的,也对得起太仓公安连续十年荣获作风效能建设暨绩效管理“十佳”单位的称号。晚上冒雨特意去看,仍有4辆私家车停放,电子阻拦器处于开启状态。 那个私配遥控器的“人民浴室”的老板的私家车长期停放侵占在此地,车牌号苏ejb885,广本。 职能交叉问题,真心希望各执法单位协调好,切实为城市管理尽到应有的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管控,加强技防和人防,不要搞所谓的突击和形式主义,为太仓市再次创建文明城市作出表率。
这是敷衍的回复!我反映的问题是违停侵占公共健身步道的问题,当然,城管局负责的地锁是一个原因,但是违停侵占的行为究竟由哪个执法部门去监督管理呢?请有关部门给予明确的回复,谢谢!
违停罚款50块,人家根本不在乎,有些人素质就这样。
这个给罚款完全两码事了,关键是执法部门的态度问题,首先执法部门不是义工高兴来,不高兴不来,百姓报警了,起码出警了解一下报没报假警吧,有的警察说的更笑叫去给对方沟通,如果百姓都能去沟通自行解决你们说还报警干嘛,还要警察干嘛?

2018-8-30 09: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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