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8月委托爱君家政苏州分公司员工张某代为介绍育儿嫂,该员工于18年8月31日介绍一名育儿嫂来面试,面试结束后双方同意至本人家中试工,但是试工当晚育儿嫂就明确表示自己儿子媳妇不同意其出门工作,无法在我家继续工作,并表示她已经该情况明确告知爱君家政员工,但该员工以其无法通过试用为由,仍要求育儿嫂来试工,并未向本人透露任何信息(有视频录音为证)。
本人遂于9月1日向其公司投诉,但未有任何反馈,又于9月2日向12315投诉,园区相关机构对双方进行协调,但是对方负责人态度强硬,未表达任何歉意,将全部过错推至阿姨一方,表示其员工不知情;同时又表示,由于是试工期,还未正式签订合同,该中介机构不对阿姨负责;最后,此前本人已多次向其表明,由于该完整视频材料内容过大,无法邮件传送,并且由于需要在家照顾婴儿,无法出门,希望对方带读卡器上门拷贝材料,但均遭拒绝,对方负责人更以此为由拒绝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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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经查询,您已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反映同一事情,经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终止调解,已告知诉求人。
2018-9-5 17: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