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泽苏杭之星卖的车位不能办理产权证,请问这样出售是否违规,而且现在只卖不租,找哪个部门反应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你好:经区住建局核实,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车库、车位分为地面和地下,地下又分为地下停车库和按规划要求配置的人防工程(人防车库),根据《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车位、车库的使用权可通过以上三种途径取得。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现场有标识、标线区分)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谢谢您的关注!
2017-8-3 12: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