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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2023-10-18 8:01:4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8月18日晚上19点半左右在江坤路停了6到8分左右人在现场!那里是违停!那条路2边都停满了车!我刚准备要开!1星的交警!叫我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说这里是违停!罚款100!扣3分!第一!驾驶人不在场处罚方法!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第二!驾驶人在场时,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我是属于驾驶员在场时!还有1月19日也在火车站!就是江坤路与和合街!那条路也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员在场!老警察过来!就罚了我50元!他的处罚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你们可以去看一下!江坤路与和合街看看!都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老警察就罚了50!8月18日!一个新警察罚了100!扣3分!投诉!警号04643!名字叫江*!同样在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情况!2个罚款不一样!而且驾驶员在场!照片中看!这就是证据!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第一次2017年1月19日15:48分在和合街因“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交通法规罚款50元;第二次2017年8月18日在江坤路因“实施机动车违法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交通法规罚款100元扣3分,两次是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故处罚不同。2015年1月1日起,火车站地区列为苏州市首批交通严管区域,并提前通过各类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告知广大驾驶员一旦在被列入交通严管的区域内违章停车(不管车内是否有人)即可予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行政处罚。若您认为第一次2017年1月19日15:48分在和合街因“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也存在违停现象,可由您本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将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变更,相应处罚也变更为罚款100元,扣3分。如有其它问题,还可拨打火车站地区派出所值班电话051267530987进行咨询。
2017-8-21 20: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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