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相关事项咨询:
1.妻子二胎生小孩,小孩出生是在周日(比如12.9),那陪产假期是否是从周一(12.10)开始计算?
2.陪产假,按照公司规定只有10天,劳动法规定有15天,公司的规定是否违法?
3.陪产假期间工资是按照昆山基本工资计算还是个人综合工资?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您好,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陪产假从何日计算暂无明确要求,劳动者和企业约定即可。
2018-12-17 09: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