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图片为之前发帖咨询回复内容。说明拆迁房是经过交易后的二手房政府不承担物业费。2.目前物业公司说如下描述情况政府不愿承担物业费,但是此种拆迁房并未交易过:当时拆迁房写产权人名字时并未登记当时宅基地户主姓名,拆迁房产权人与户主为直系亲属,此房并未进行过交易。所以想请问这种情况政府如何处理?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吴中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诉求人所说问题涉及的情况很多,较为复杂。具体情况建议拨打物业科电话咨询(6659823165622768)。吴中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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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吴中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诉求人所说问题涉及的情况很多,较为复杂。具体情况建议拨打物业科电话咨询(6659823165622768)。
吴中高新区管委会
2018-11-8 19: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