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为什么不能报考苏州市区的高中?
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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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招生涉及到现行的政府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也明确规定,“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在财政上,我省目前是实行省级直管,以县为主的体制。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撤销吴县市设立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的通知》,原吴县市撤市设立吴中区和相城区。在新的城区成立初期,为充分赋予其自主管理权限,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吴中区、相城区享受县级行政和经济管理权限。目前,吴中区与相城区及吴江区行政和经济均实行独立管理。根据上述管理权限,两区普通高中均独立招生,分别招收各自区域范围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两区高中段招生方案每年报苏州市教育局备案。
苏州工业园区是苏州市的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为苏州市政府派出机构,高新区也是如此。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直属学校、工业园区、高新区为同一招生区域,苏州市区(含市直属学校、工业园区、高新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向各市、区招生,各市区公办普通高中也不得向苏州市区(含市直属学校、工业园区、高新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
感谢您对苏州招生工作的关注!
2017-5-4 15: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