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欧典花园小区,建造于2007年,小区业主入驻已有十余年。可是去年开发商(建屋集团)突然间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将小区南北两个地库车位的商品房产权登记证给办了出来。全体业主知道后,在业委会的带领下,全体业主投票,最终专有面积过半户数以及过半面积的业主都同意授权业委会通过司法诉讼等形式,对地下车位进行追讨。今天园区法院也进行了开庭,我们广大业主真心希望法院能够了解我们广大业主的迫切愿望,实事求是,为老百姓讨回自己的权益。对于园区国土环保局颁发给建屋集团的商品房登记证,全体业主都知道这里面是有瑕疵和错误的:1、小区的地库于2007年就已经建造完成,建屋集团却在2017年,根据园区2009年颁布的《苏州工业园区地下车位登记办法》,提供证明材料取得了商品房登记注册证,而且登记证上的竣工日期是2010年;
2、建屋集团提供的办证材料中有一份关于本小区的《苏州工业园商品房价格备案表》用于:证明经物价管理部门备案的地下车位建造成本,未列入房价。但是这份备案表上面只有建屋集团的公章,并没有物价部门的备案章,也没有显示是我们欧典花园的备案表,仅凭建屋集团的一纸单方面情况说明,完全不能证明其真实性和关联性;
3、从建屋集团提供的关于本小区的《苏州工业园商品房价格备案表》中可以看出,开发商建设开发本小区所有的综合地价、建安成本、幼儿园、销售成本、税金、财务成本、利润等合计为9.18亿元,分摊到全部的住房销售面积17.3万平方米,折合房价为5307.7元/平米,这是建屋集团当初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价格,也是与当初小区销售的房价水平相当的;但是我们的代理律师,通过园区档案馆调取所有关于本小区的建设规划备案资料中可以看出,分摊到每平米5307.7元的房价里面是包含了地库综合地价、前期工程费用、公共基础设施费以及建安成本的。因为在档案馆备案的土地证是完完全全包含了地库,备案的前期工程合同、公共基础设施合同以及建安合同不仅是完完全全包含了地库,而且建屋集团提供的《苏州工业园商品房价格备案表》中的金额还明显虚高。也就是说每一个业主当初购买的5307.7元/平米的房价中是完完全全地包含了地库。希望原区法院和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为民办事的理念,为我们小区全体业主做主,理清这类案件的来龙去脉,严格要求行政机关认真负责任办事、按法律要求办事,避免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苏州工业园区欧典花园业主委员会起诉园区国土环保局,要求撤销向第三人园区建屋集团公司作出的小区车库登记的行政诉讼案件,园区法院于2018年3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下一步,园区法院将会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处理。最后,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园区法院
实事求是,秉公办理
基本赢不了。但我认为应该修改物权法,让法律直接明确这些车位等属于配套的都法定归属全体业主。这些东西引起的纠纷还少么。
掌握公权力的部门失之毫厘,老百姓的利益就失之千里。中央要求政府部门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希望园区法院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做睁眼瞎,不当利益集团的代言。对第三人作假的证据,不能姑息,一定要换老百姓一片晴天。
都已经卖给业主了,开发商自己还去登记产权?且看法院怎样处理
不仅仅是欧典花园(东湖大郡五期),东湖大郡三期也在和建屋官司中,开发商在楼盘交付后十多年再来卖车位,制造和小区业主的矛盾,不顾和谐社会发展,这。。。。。。
原来拿到产权证都没有说卖,现在强调要卖了,有没有理?
建屋强行占有欧洲城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希望法院依法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原则。建屋作为管委会下属的国企,给园区管委会良好的社会形象抹黑了。建屋备案的数据与办证提交的数据互相矛盾,经不起推敲,希望政府介入调查,不排除有经济犯罪的嫌疑。
希望园区法院实事求是,秉公办理,撤销国土环保局的错误颁证
维护百姓合法权益,政府部门要公正办理,不能偏袒自己!
持续关注业主动态。支持业委会
全力支持业委会维护业主利益。相信法律,相信政府
维护法律公平公正,为百姓办实事
希望法院倾听民意,公平公正透明,支持业委会维权
希望公正,公平和公开,为老百姓切切实实谋利益,符合中央多考虑民生的方针。
希望人民的法院,公正,公平,公开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多做有益于人民的公正判决。
既然进入司法程序了就等结果好了。
希望以公正公平公开的态度,做出正确的判决。
小区2007建成,车位注册证上是2010竣工,为啥时至今日拿出来卖。此行为不是捂盘惜售,是什么?"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观点还在耳边徘徊,苏州工业园区建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下属企业,的行为与房地产宏观调控严重相悖。我们可爱的人民公朴是怎么学习十九大精神的?请发证单位,销售单位正面回答!
2018-3-26 14:4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