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桃园3村25幢居民楼下开设饭店(无证经营),从该饭店刚开始准备(2016年)装修起投诉至今,一直没有解决。前不久再次投诉至太仓市市场管理局,市场管理局城厢分局的陆姓公职人员联系部分业主谈话。将他的意思告知业主,他们准备给该饭店颁发临时营业执照。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居民楼下不能开设饭店,他们既然还想给他们发临时营业执照。目前小区楼下污水横流,管道堵塞,四害猖獗。百姓生活处境可想而知。上到中央下到地方都提出了百姓民生问题就是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为什么居民楼下的无证经营的饭店难以解决?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justical”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城厢镇答复如下:目前整治办已要求企业暂停经营。具体整改措施如下:1、煤气储存要有专门的通风隔离点;2、建议限期搬离,城管中队对管理、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业;3、同时在整改中要落实安监、环保的意见。
我们这边南门11栋楼下洛阳路还要惨!路边大排档烧烤,半夜尖叫玻璃瓶声经常惊醒!窗户是不能开了!晒的衣服都是烧烤味道!
投诉不是要求其整改,而是要求关停,请相关部门秉公执法: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难道这条法律是骗人的?
城管哪里来的权利可以不让经营户开业?哪条法律?
该饭店还在经营中。
2018-4-24 1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