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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17-wg-73地块项目 影响周边居民采光

2023-10-15 14:32:2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州规划局领导,您好。我们是木渎金枫南路“朗诗绿色水岸家园”的部分业主。近期在规划局网站看到吴中区木渎“苏地2017-wg-73地块项目”的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后,我们想就此提出以下意见:1.该地块公示方案公布,工地现场悬挂极不规范。我们网上看到后找了好久,结果是公布在西南方角落里的几乎无人经过和注意的臭水沟边上,且挂得很高,一般人不去寻找根本无法看到。我们认为应该挂在最近的且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朗诗绿色水岸家园大门对面的围墙上。该规划是规划局监制的,不知张贴位置有无具体规定? 还是腾茂置业有限公司违规故意而为之(因为方案是有很多瑕疵的)?请规划局具体落实一下具体应该张贴的地点!2.关于“腾荗置业wg-73地块”的项目,对我们的影响主要是竹窝路边上楼层太高,楼间距不符合相关规定,影响我们小区前面1、2、3幢的采光,目前的方案对2幢影响特别大,方案中的6号楼高度为69米,而6号楼与朗诗绿色水岸家园的2幢楼间距方案显示只有52.4米,按规定应该楼间距大于82.8米,显然严重违规。3.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在项目内部是可以调整的,因该新建小区中心空间很大,在楼栋的布局上完全可以重新考虑,1#楼:20层、5#楼:22层、6#楼:23层 完全可以布局在楼盘西侧或南侧。将2#,4#,7#~9#楼:17层3#楼:14层这些楼栋布局在竹窝路沿线,这样对周边就没有任何影响了。请规划局的领导和具体职能部门实地勘察一下,以便重新审核方案!还朗诗绿色水岸家园竹窝路沿线居民的采光权。此致敬礼!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1.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高层住宅平行布置最小间距不应小于40米,经核,该项目北侧住宅与北侧已建“朗诗绿色水岸家园”住宅间距满足上述规定并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版)》相关要求。2.规划公示应符合《苏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不合规之处已责令建设单位予以调整,调整之日起公示时间重新计算。吴中区规划局
请规划部门能够真实监管,给我们业主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
这种规划,楼层太高,距离不够,影响北侧居民采光,望重新合理规划。
望规划局领导去查看现场,并给于合理的答复!
请规划局的领导和具体职能部门实地勘察一下
网友: 您好!1.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高层住宅平行布置最小间距不应小于40米,经核,该项目北侧住宅与北侧已建“朗诗绿色水岸家园”住宅间距满足上述规定并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2012版)》相关要求。2.规划公示应符合《苏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不合规之处已责令建设单位予以调整,调整之日起公示时间重新计算。 吴中区规划局
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3.2建筑间距规定: 1、住宅建筑的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建筑高度*1.3;2、高层住宅平行布置最小间距不应小于40米。 难道不是说两个都是要满足? 按照这个标准,23层建筑,高度69米,间距应该89.7。 试想一下,在您家正南方近距离盖一幢高楼,中午没有一丝阳光,您是什么感受? 现在聚集几代人的努力才买一套房,实属不易,这也许是我们一辈子要生活的地方,我们的采光权不允许被这样践踏。
下图是《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的相关规定: 首先要满足日照距离要求,其次才能不低于40米,所以这个回答我们不认可。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你能代表苏州市规划局吗?
希望规划局的领导能给老百姓一个公正、公平的答复!

2018-5-14 1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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