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中级职称申报材料中第二分册要求的初级职称呈报表原件找不到了(原南通的申报单位和现档案所在地吴江档案管理中心均未找到评审表原件),初级职称发证部门为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前找到了如皋市人社局当时的批文复印件(和证书上的批准文号一致),并加盖了《如皋市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用章,请问该项资料是否符合要求?若不符合应如何替代?谢谢!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我们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现职称的初定表或者批文复印件,两者有其一即可,您提供批文复印件是符合要求的。如果您还有疑问,可拨打苏州人社热线0512-12333进行具体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4-8 21: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