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331专项行动,本人现在反应几个情况:1、昆山中高档住宅小区:昆山市亭林山庄西区79-1号,住宅被业主租借给他人开设美容美发店,业主是否违反不得住改商的相关规定?业主所缴纳的水电费是商业用水用电吗?2、之前有群众举报相关部门情况,有执法人员到现场去核实,只回复了理发店有营业执照,但是现在的经营地点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点不符,之后没有任何改正措施。3、美容美发行业有很多易燃易爆的物品,他们是否能够妥善保管?是否有完备的消防安全设施?员工是否进行过消防安全培训?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易燃易爆垃圾没有妥善处理,跟普通的居民生活垃圾一样处理。在2017年过年期间还由于这个原因造成小区内运送垃圾车辆被焚毁,烧的就剩下一个车壳,110二位民警有到现场勘察,应该有出警记录。同时有小型外置锅炉放置在阳台处,24小时开机。给小区造成安全隐患。4、由于物业不作为或者说被理发店买通,现在理发店客户能把车辆直接开进小区内停车,停到了本该小区业主停车的地方,就此产生了很多很多次的纠纷。还会产生停掉业主花钱够买的车位的可恨行径。扰民!5、本小区在昆山市范围内也属于中高档小区,由于理发店在此经营,现在每天有很多陌生人员进出小区,包括他们的员工和客户,造成了小区内存在治安隐患,业主们觉得没有安全感可言。现在理发店都要经营到晚上10点甚至11点,晚上都有陌生人在小区内游荡,业主们不敢在小区内散步。扰民!6、小区内业主,多人次的到管辖的大西门社区向相关人员反应以上情况,在社区办公室内得到社区书记如下回复: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住宅区内不允许进行商业行为。所以他们也没有办法解决。(无录音,很遗憾)问题是现在他们扰民了,社区也不进行实地调查和协调,都一年多时间了,给我们广大业主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是否属于不作为范畴?7、恳请昆山的相关领导们能够实地调查,进行协调,还我们广大业主们一个宁静清洁安全的生活环境,万分谢谢,此致,敬礼!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答复:您好,关于您投诉昆山市亭林山庄西区住宅区内开设大型美容美发场所的问题,经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马鞍山社区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美容美发场所开设在亭林山庄西区79幢-1别墅区内,该别墅户主为段**(139626***81)。社区安排网格长到现场查看,该别墅共有三层,一层、二层用于美容美发,三层是库房。晚上没有人居住在内,营业时间为上午10:00至晚上21:00,美容院负责人为史*(18626***077)。1、关于亭林山庄西区79幢-1住改商和证照地址不符问题,社区已经联系市场监督局于7月24日上门进行核查,并责令美容院整改。2、关于易燃易爆物品、小型锅炉等安全隐患问题,社区已经联系城中派出所于7月25日约谈美容院负责人史*,责令整改。3、7月25日下午社区约谈美容院负责人史*,美容院积极配合,经社区与美容院负责人史*沟通协商,美容院负责人答应在外找店面进行搬离,希望给予一定的时间。4、马鞍山社区和亭林山庄爱涛物业联系,要求物业公司加强这段时间的管理,特别是停车和外来人员进出小区等问题,确保小区的安全。感谢您对小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我办事处马鞍山社区将会持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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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20 18:4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