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0月初对鸿厦广场a栋5楼住户私自隔层并擅自封闭6楼住户采光通风口一事在桃江县长热线进行了反馈,很快得到了回复并认定了该违章建筑会尽快拆除。非常感谢的是县长热线及相关职能部门(房产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对于每一次沟通都很有耐心,说话和气接待态度都非常好。非常不满的是各方都在推诿,找县长热线说是城管执法局,找城管执法局说没有收到拆除违建的通知,找房产局说没有物业公司的小区不属于他们管。得到县长热线最近的一次回复是需要由房产局牵头,其他二个部门配合拆除违建。我自己拆过一次,报警以后凤凰山派出所处理结果是让我赔了80块钱。我自己不能拆,业主自己也不拆,政府部门也不拆,究竟该怎么办? 现在我装修也不敢继续下去,实在都不管我就只能重新再砸墙另外开一扇窗户了!
既然都批复了,难道房产局没有收到相关通知?
最近看桃江新闻动不动就是上几百号人拆违建,可能都去忙大事去了吧。我总之是隔几天提醒他们一次。老百姓犯法的事情又不敢干,效率慢一点没有关系只要最后能把事情处理完就行。
今天上午接到房产局执法大队的电话,明天拆违办和城管执法局都会过去违建现场商议,目前来看回应效率还是很快,非常感谢相关职能部门。同时也希望早日能有一些实际性的进展!
尊敬的网友:
您的网贴《桃江县鸿厦广场住户违建,相关责任部门踢皮球》已收悉,我局已依职权将情况向县三级联动拆迁指挥部进行了报告,请求依法依规处理。目前县三级联动拆迁指挥部已安排进行调查处理。
专此回复。
桃江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11月15日
尊敬的桃江县房地产管理局领导:
非常感谢在如此短的时间就收到贵局的回复,虽然我抱有稍许怀疑(因为10月初桃江县长热线的回复也基本跟贵局的回复相似),但正如我选择的网名“相信政府”,我期待在不久的将来事件能得到实质性处理进展。本人也会在红网及其他网络媒体一直更新该事件处理情况。
再次感谢!
今天上午桃江县各相关拆迁职能部门人员都很准时的到达现场进行了查看,但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说是违建当事人不开门,不方便取证。因此我只好把墙砸开一个口子。(不能打烂玻璃取证,自己的地盘被下楼层的占了,不得不说你自己也没留过心,鸿厦这种内部乱装修的情况多了去,但又不是违章建筑,这些部门去没用的。去法院起诉吧,物权法里有规定的,你仔细去读读,
看来你也是知情者,砸得好,楼下的也太不像话了,欺人太甚,好像楼上家没人一样,下次顺着这个洞倒点好东西下去,撑饱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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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五)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或者超负重等违反安全规定的物品;
(六)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振动或者影响邻居采光、通风;
(七)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抛掷杂物和露天焚烧;
(八)侵占绿地、毁坏绿化和绿化设施;
(九)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无序停放车辆;
肆
相关权利人对违章搭建行为的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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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章搭建行为,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相关权利人可以行驶以下权利进���救济:
1、 相邻业主投诉权。对于违章搭建行为,相邻业主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规划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拆除,以排除妨碍,同时相邻业主还有权要求政府部门对违法主体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
2、 相邻业主诉讼权。违章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影响了相邻业主的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利或者影响了相邻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相邻业主有权依据《民法通则》9楼的网友的办法稍有偏激,那样做只会让一件对的事情变成错的,现在选择了相信政府就要给相关部门时间,今天得到的最新答复是违建当事人会在元月2号解决,届时再更新相关情况。
10楼的网友可能不知道我们这个楼盘的实际情况,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不管怎么样,非常感谢二位。
2016-11-13 15:1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