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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育局驻行政中心窗口关注相关事宜

2023-10-14 17:28:1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尊敬的高新区教育局领导,您好!
位于高新区科技城山湖湾南区1幢104、204是属于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开设在住宅小区内,一直被老百姓投诉,并且这两家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投诉信访一直居高不下,造成地方不稳定因素。
根据《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修订)》(苏教规﹝2017﹞6号印发)和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苏教民社〔2018〕6号)以及最近几天江苏教育厅、苏州市政府、苏州市教育局等政府部门都发布了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通告,凡涉及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必须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办办学许可证。其中办学场所的规定如下:办学场所不得为居民住宅、地下室、有安全隐患以及不适合办学的场所,非在用学校场地的办学场所必须有住建部门出具的可以用于教学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以及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合格证明。
说白了,上述两家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根本就是一点不符合行政审批条件,如果真的审批通过,说明里面有内幕了。
那么请问一下:1、高新区教育局何时取缔上述校外无证无照培训机构。
2、据业主反映通过造假伪造1幢全体业主的签字证明材料(业主根本没有全体签字,都是这家无证无照培训机构自己伪造的毫无诚信可言),违法拿到个体户执照,并且想办理培训类教育许可、托班等行政审批,请高新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教育局等相关文件不予以办理此类行政审批,并且将此件事项告知教育局驻行政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如这家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涉及违法、违规请交于司法机关处理,请高新区教育局领导关注关心能瑾记上述事项。
请高新区教育局回复以上两个问题,谢谢!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执法人员前往科技城山湖湾南区1幢104、204现场查看,其从事的是托管,我分局已发《行政建议书》,建议其搬至商业用房内从事经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18-11-28 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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