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12月23日下午到御窑路悦邻中心去办健身卡,悦邻中心地上地下停车都是收费的。
首先地下停车厂灯光异常黑暗,请问有关部门这个符合有关规定吗?其次在不适合的地方设置停车位
且不做任何提示标志,任由来消费的消费者车辆出现剐蹭。出了问题从来不思考自身是不是有一点问题
全部把问题推给消费者。还要一点脸吗?这个的单位对消费者有一点负责的心态吗?有关部门能不能到
实地去看下,看看投诉者说的问题是不是真正存在?一味的推脱责任,这样的单位就没有部门能约束?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经现场实地察看,此停车位符合设计要求,灯光也符合要求。相城区元和街道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你们这们官方的回复,我也是醉了,完全不负责任!
2019-1-11 14: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