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有非国有博物馆。上周接到文管办李*主任通知,说可以申领2016年非国有博物馆扶持资金,要求开具正式发票。李主任原话就是“要开正式发票联”,内容写“民办博物馆扶持资金(2016年度)”,发票抬头“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我们的会计咨询了国税客服,客服回答“补贴类,扶持资金”不需要交增值税,没有这个税目,也不属于地税范畴。
所以请问,我们究竟要如何开具这个发票?????开发票,那就涉及到交税,但是又没有这项税目。。开不了啊。。
市文广新局便民服务员
为推动我市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根据《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各民办博物馆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及社会公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博物馆给予2016年度政府财政资金补助。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资金作为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其申请、管理、拨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根据《苏州市市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暂行办法》规定,财政拨款项目的执行实行责任制管理。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民办博物馆的展览开放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资金对民办博物馆的资金补助,一定程度可以理解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民办博物馆依据其公共文化服务功效和规模的大小,获取政府财政资金不同数额的资金补助。目前,已有几家民办博物馆申领了2016年度民办博物馆扶持资金,具体如何办理请您看一下私信。你可以亲自到市文管办咨询李主任,电话:0512—65227805。
2017-12-4 11: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