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14年苏州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分类分项分级标准及政府指导价标准》价格公示要求,始终未找到沁怡家园小区物业费价格公示牌,请确认、查处。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价规字[2014]4号《关于印发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第九条,新建普通住宅物业交付使用之后,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执行。经了解,沁怡家园小区还是2007-2008年备案的房价,前期物业费由招投标确定的,后期应该由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执行,物业费的公示在物业管理处。【高新区发改局】
网友:您好!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价规字[2014]4号《关于印发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第九条,新建普通住宅物业交付使用之后,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执行。经了解,沁怡家园小区还是2007-2008年备案的房价,前期物业费由招投标确定的,后期应该由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执行,物业费的公示在物业管理处。
【高新区发改局】
2018-7-5 17: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