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荷佳苑一区物业用房,新开业一家乐唛微咖,装的led店门招牌,通宵开着,非常刺眼。且不说物业用房能否出租?也不说此店有无证照?只问一下这样的店招是否审批,装的led灯把周边照的通亮,每次进小区还要眯一次眼睛,照到家里也亮如白昼,十分刺眼,明显侵害小区业主权益,影响生活。小店经营不能以牺牲小区业主利益未代价。现要求,拆除刺眼的led发光店招,消除影响,还小区宁静。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虞小鱼”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该处非物业用房,为开发商出售的商业性质用房。针对led店牌灯光扰民事宜已经告知店家合理安排开启时间,以免影响小区居民。感谢您的关注。
“虞小鱼”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该处非物业用房,为开发商出售的商业性质用房。针对led店牌灯光扰民事宜已经告知店家合理安排开启时间,以免影响小区居民。
感谢您的关注。
听口气看来是无证经营,未审批乱设置店招。敷衍了事的答复
2017-11-9 21:4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