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在高新区科技城科新路,车子临时靠边停车(对交通没有任何影响)不到3分钟,辅警就来贴罚单,贴单过程中人已到车旁边,但是辅警置之不理,继续拍照,这样的执法到底起到什么作用,仅仅是为了罚那50块钱吗?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临时停车,是指车辆在非禁止停车的路面,在驾驶员不离开车辆的情况下,靠道路右边按顺行方向作短暂停留。驾驶人离开车辆就不是临时停车,即属于违法停车。目前,辖区内交警中队对违法停车行为是采用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对道路进行巡逻管理,并通过警务通对现场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拍摄取证,之后将由专业人员对上传信息进行核实。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又是一个随身带着秒表的?3分钟记得这么清楚。
支持警务人员对违法停车行为的处理,强烈支持!像这种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执法,不能因为驾驶人已经赶到现场而放弃处罚,要不然,就是助长了违法停车的不正之风。
交警部门对于临时停车的解释是:车不能熄火,驾驶员不能离开驾驶位,车辆上下人员或装卸物品后即停即走。
而你说的“人已来到车旁边”就说明驾驶员不在车上,甚至还不在车辆旁边。故不属于临时停车。
(对交通没有任何影响),此乃神句啊!每一个违停被罚然后上来投诉的都会带上这一句。
却不知这一句才是最可恶的,自以为是地自私想法。
从法律角度讲,违停是行为罪,不是结果罪。只要你违停这一个行为存在就可以处罚,并不需要造成任何结果。而如杀人罪就是结果罪,只有达成结果了罪行才成立。
既然是行为罪,那你来投诉非要带上那么一句有个*用?就问一句,你有没有违停的行为?
以后200块起步,不然不长记性。
2018-10-15 10: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