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株洲县一医院对面南江南路住户,一年前,我们这栋楼的屋后(在县医院行政办公区和原百纺宿舍之间)突然搭建起了一片长逾十米,高两米多的一个透明的硬塑料的棚子,紧邻我们这栋楼的外墙,遮挡了我们的视线,影响采光不说,一出太阳特别是夏天,棚子反光刺得睁不开眼屋内气温高了好几度,而且,太阳晒在上面还有一阵阵刺鼻的气味冒出,严重影响了包括我在内的整栋楼住户的居住与正常生活,影响了我们的健康,搞得我们不敢开窗户,拉上厚厚的深色窗帘遮挡。且个人觉得这个棚子还占用了消防通道。
为此,我们也和房主接触过,他没动静,无奈,我和多名邻居曾多次请求政府出面处理。特别是今年4月以来,眼见天气转热,我们曾多次致电给县政府办,他们转给了规划部门,我又数次联系规划局,规划局也答应处理,但两个多月过去了,还不见给我们答复,无奈,我们只好又再次致电规划局,他们满口答应,并在我们的反复催促下, 8月6日上午,一位自称廖姓的队长终于来到了我们这里,答复要搭棚子的房主先跟我们协商,不行会进行拆除,我们都满怀期望,以为这次终于盼来了救星。但盼星星,盼月亮,房主一直未见来找我们协商,我们又多次打电话给该廖队(电话13975385079),答复说到时会组织人来拆,我们耐心的等待着,直到9月4日,我们实在忍不住了,再次打通了廖队手机,答复说还要等两三个月,我们说:怎么要等那么久?他说:因为要给房主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我们问:现在到了哪个阶段?他回答:还在调查取证,我们说:几个月了,你们还要怎么调查取证?你们对他采取了什么措施没有?他反说:要你们双方协商你们不听,我们说:他是违章建筑,你们政府介入了,你们不督促房主来找我们,难道要我们总是主动上门去找他?这不是明摆着要引起矛盾纠纷吗?我们说:我只有依靠正当渠道向上级反映了,他说:随你。
事后,我们向相关部门咨询了,廖队长说的不靠谱:对该棚子规划审批过没有他们一查就一目了然,如果是经过了审批,则即反思是不是存在事先没有考虑相邻的居民群众的权益的缺失并设法采取补救,如没经审批,即可确定是违法建筑,按法律规定,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即可进入行政强制程序,先可以催告当事人在限期自拆,如过了期限房主不自拆,即可采取行政强制拆除。当事人不服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但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明确规定,当事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因此,廖队说的房主的行政复议与诉讼期间,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救济的权利,而行政机关有依法定程序执法的权利,两者并行不悖,并非一定行政机关要等到当事人把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都行使完之后才能实施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我们报案的5个月后,执法部门还在调查取证,难免有搪塞之嫌。我们想请问:究竟找了哪些人去了证?哪些证要取数月还在取?实在无奈、无助,我们才再次投书求助贵网站。
当前,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以反“四风”为重要内容的作风建设,全党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服务“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株洲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在全市公职单位大力推行“优效能、提速度、促发展”活动,县委县政府也大胆改革,锐意进取,各项高效便民措施纷纷推出,机关作风大为改观,行政效显著提升。但此事发生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扎实推进的大背景下,着实令我不解:而作为群众,在生活和身体健康受到侵害,通过正当手段数次求助于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诉求时,我们的有关部门,为什么迟迟不见答复,更别说处理?五个多月来,我们不知跑了多少退,打了多少电话,他们却甚至连一次正面的答复都没有,这是什么样的作风?这是不是官僚主义?这是不是漠视群众利益?究竟因何总是在回避矛盾?是不是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是不是糊弄群众?是不是搪塞群众,让群众“跑断了腿、说破了嘴、伤透了心”, 推三阻四、百般拖延、漠视群众的形式主义?是不是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官”不大“谱”不小,对群众爱理不理,办事流程不公开,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折腾、处处受难,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坐等上门多、主动问需少的官僚主义?是不是对下抱怨群众、工作敷衍应付了事、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的享乐主义?是不是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淡薄?是不是违背了中央要求?是不是违背了市委、市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因我们也不知道具体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此事,没办法,只好发帖子求助,望政府尽快安排解决此事
我局已上报县人民政府,将依法依程序办理。
我局已上报县人民政府,将依法依程序办理。
株洲县规划局
2014-09-15 19:0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