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就职于苏州鹏欣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为请假问题,被强行要求辞职,后苏州鹏欣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拖欠我部分薪资,于2016年6月进行劳动仲裁,裁决苏州鹏欣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当赔付对本人的拖欠薪资,后来苏州鹏欣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诉至苏州吴中区初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份开庭,审判终审,维持仲裁裁决,应当由苏州鹏欣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赔付对本人的拖欠薪资,但是,苏州鹏欣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本人于2016年12月初,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时隔一个月,于2017年1月10日,收到执行庭的文件,经法院执行,该公司部分款项冻结。
但是近期本人了解, 该公司,目前正常经营,目前本人也未收到该公司的信息。
因为本人为普通老百姓,只具备申请、诉讼的权利,很多地方并无太多能力去调查,希望执行部门能够加大执行力度,为在苏州工作的广大劳动者,讨一个公道。
4月下旬,法院通过这个平台,给我一个回复说查了
我了解到,苏州鹏欣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从我劳动仲裁开始,该公司,已经进行了两次法人变更,中间公司,一直营业,如果,法院方力度够大,该公司为什么一直正常营业,而且,一直营业,其他在职人员的工资是谁支付的,明显的在推卸责任,我不知道是不是地方政府在包庇地方企业,反正我是一个普通求职者,没有那么大权限,也只能在这边发发牢骚。我不知道法院流程怎么样,我只相信我看到的。情况就是这样,法人换了一个,来回推卸,我不知道法院对一个案子的处理,有没有一个时间的规定,还是一拖再拖,一年多了,一个劳动纠纷,从开始到现在,一年多了,不知道还要有多久吗,吴中区对待劳动纠纷的案子,对待到吴中区求职的,受到侵害的求职者,到底有多大关注度,多大的责任度。哎,真是伤心。到现在依然没有解决这个事情。参与人,还逍遥法外,感觉,法院关注度并不是很高。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2017年初以来,本院陆续立案受理了以苏州鹏欣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系列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件共计12件,执行标的共计14万余元。执行中,本院及时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扣划了银行存款7869.51元,查封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财务室及经营场所内的办公用品,并将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采取了上述系列强制执行举措后,被执行人在2017年6月8日将履行款付至本院。现已通知劳动者前来办理相应手续。
吴中区人民法院
2017-6-2 14:12:12